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发布人: 阅读: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管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校属企业考核等财务审计工作;牵头实施与科室主责相关的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重大政策措施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各类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2. 负责牵头非工程类经济合同审计。

3. 负责财务审计项目相关的后续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

4. 负责提出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选择的具体要求,草拟业务约定书;负责外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配合,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实施控制和评价。

5. 负责为校内有关部门提供与财务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

6. 负责落实部门所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机构赋予本科室的相关职责。

7. 负责草拟、修订财务审计有关的规章制度。

8. 负责本科室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及有关文件的收发;负责部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9. 负责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量实时统计。

10. 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与廉政建设工作。

11. 负责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工作。

12. 参与工程项目之外的业务洽商、询价认价、项目验收、资产清查及处置等工作。

13. 参与、配合完成其他科室、岗位牵头负责的有关工作。

14. 认真落实上级、学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高效保质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