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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2006
作者:未知 阅读: 发布时间:2006-03-30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审计处相关链接:2002版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

相关链接:2002版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建管字〔2006〕11号   2006年2月28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多方征求意见,我委对《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建管字〔2004〕1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设计、施工、保修阶段)
            3、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施工、保修阶段)
            4、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分标准
            5、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分标准

附件1: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施工及保修、设备采购和制造阶段的监理招标。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凡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必须按照省建设厅鲁建建字〔2001〕20号文件要求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3000万元以下应招标监理项目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及评标、定标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分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和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一等工程。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二等及以下工程。工程专业及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拟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大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可以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配备监理员。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专业,大型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可做适当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项目总监必须按核准的等级承担监理任务。一级项目总监可担任一个一等或两个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的项目总监,二级项目总监可担任一个二等或两个三等工程的项目总监,三级项目总监可同时担任两个三等工程的项目总监。
      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其它工程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允许同时监理两个及以上工程。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可以在市内四区或五市四区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监理两个一等、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分项不得分。
      同时担任项目总监及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参照项目总监可承担业务范围执行。

      第八条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并明确主投标人,主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在监理单位。由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人员不得少于拟投标监理机构的40%。联合体的业绩、荣誉、质量认证等以主投标人为准,管理考核得分等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平均值为准。

      第九条 投标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总监,确需调整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调整后总监资格应符合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条件的要求。未经备案擅自调整的,总监理工程师分项不得分。投标报名其他情况不允许调整。

      第十条 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造价不得低于同期市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发布的标准。

      第十一条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标书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二)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三)逾期送达的;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五)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六)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七)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八)监理取费超出国家规定取费范围的;
      (九)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况的。

      第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的代表不得超过一人,并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确定专家成员一般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第十三条 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从业人员执业手册、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登记表、中标通知书等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各类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有关证明日期为准。

      第十四条 作为企业业绩、总监业绩的工程必须是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日期为质量监督部门确认或签署日期。
      近三年、五年来是指自开标之日起前三年、五年。

      第十五条 国家级优良奖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省级优良奖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

      第十六条 外地投标企业须持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参加投标。包括监理业务手册、总监业绩证明等。

      第十七条 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仅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其他工程。首次进入青岛市的外地投标企业管理考核分数按基本分100分计。

      第十八条 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得分构成该标书的总得分。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否则该评审结果无效。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两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三条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验收备案,其他工程形象进度至三分之二,监理企业可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总监业绩认定,继续参加其他工程投标。

      第二十四条 中标后,监理机构人员需要调整的,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大型工程、一般工程分别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个月内、三个月内调整项目总监的,评标时该工程作为后任总监业绩计分;超出上述期限调整的,评标时该工程作为前任总监业绩计分。两任总监均在工程主体验收备案后方可视为不再担任该工程总监。

      第二十五条 工程停工半年以上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撤换,撤出后的总监视为不再担任该工程总监,评标时也不予加分。

      第二十六条 特殊专业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设计、施工、保修阶段)

   

分数

     

设计阶段

质量控制

1.5

对项目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要求合理得0.5分;对设计质量和图纸深度要求明确得0.5分;质量控制措施得力得0.5分。

进度控制

1

进度计划体系健全得0.5分;控制措施得力得0.5分。

投资控制

1.5

技术经济分析合理得0.5分;限额设计方案合理得0.5分;结构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兼顾得0.5分。

组织协调

0.5

组织协调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得0.5分。

合同管理

0.5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全面得0.5分。

   

5

 

施工保修
阶段

质量控制

3

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得0.5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得1分;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得1分;控制手段先进完善得0.5分。

进度控制

1

工期总进度计划科学、优化,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得0.5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得0.5分。

投资控制

2

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得0.5分;能抓住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得0.5分;控制措施与手段健全得0.5分;能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投资得0.5分。

安全措施

1

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可靠得0.5分;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环境及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措施得0.5分。

组织协调

1

组织协调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得1分。

合同管理

1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工作制度

1

验收制度、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得满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15

 

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施工、保修阶段)

   

分数

     

施工保修
阶段

质量控制

4

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得1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得1分;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得1分;控制手段先进完善得1分。

进度控制

3

工期总进度计划科学、优化,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得1.5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得1.5分。

投资控制

4

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得1分;能抓住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环节,明确投资控制重点得1分;控制措施与手段健全得1分;能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投资得1分。

安全措施

1

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可靠得0.5分;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环境及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措施得0.5分。

组织协调

1

组织协调内容具体、措施得力得1分。

合同管理

1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工作制度

1

验收制度、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得满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5

 

附件4: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分标准

   

分数

     

监理取费

12

报价在国家规定取费范围内按插值法计算标准以上者得满分,低于标准的,费率每降低0.1%扣3分,不足0.1%不计。超出国家规定取费范围标书无效。

企业业绩

24

企业近五年来监理过的同等级以上类似工程的每个加5分,监理的工程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每个加3分,获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每个加2分。同一获奖工程只计最高奖项,为同等级以上类似工程的可同时计分,最多加至24分。

总监理
工程师

业绩

11

近五年来担任总监的工程为同等级以上类似工程的每个加3分,获国优的每个加2分,获省优(含副省级)的每个加1分。同一获奖工程只计最高奖项,为同等级以上类似工程的可同时计分,最多加至11分。

答辩

4

项目总监当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2个问题,每题2分,根据答辩情况酌情打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6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专业可为注册造价师)或为高级以上职称且有上岗证书,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得满分。每缺一个专业扣4分,专业符合要求缺同类工程业绩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监理员

5

所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员1人及以上,且均有上岗证书得3分。所配非主导专业监理员1人及以上,且均有上岗证得2分。

检测设备

1

检测设备的配置能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满分,不足之处由评委酌情扣分。

企业荣誉

1

企业近三年来获得副省级城市以上建设监理先进单位的得1分。

质量认证

1

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

管理考核

监理企业

7

依据开标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计分,最高7分,最低分不限。

项目总监

3

依据开标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计分,最高3分,最低分不限。

    

85

 

注:管理考核项仅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007年5月22日青岛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通知:上表第一项“评分办法”更改为:报价取费标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该报价作为不可竞争投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附件5: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分标准

   

分数

     

监理取费

12

报价在国家规定取费范围内按插值法计算标准以上者得满分,低于标准的,费率每降低0.1%扣3分,不足0.1%不计。超出国家规定取费范围标书无效。

企业业绩

28

企业近三年来监理过同等级以上类似工程的,每个加4分,最多加至28分。

总监理工程师

15

近五年来担任过同等级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的每个加3分,最多加至15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6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专业可为注册造价师)的或为中级以上职称且有上岗证书得满分,每缺一个专业扣4分,初级职称且有上岗证的只扣2分,扣完为止。

监理员

2

所配备监理员均有上岗证书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检测设备

1

检测设备的配置能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满分,不足之处酌情扣分。

企业荣誉

1

企业近三年来获副省级城市以上建设监理先进单位的得1分。

管理考核

监理企业

7

依据开标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计分,最高7分,最低分不限。

项目总监

3

依据开标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计分,最高3分,最低分不限。

   

85

 
注:管理考核项仅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责任编辑:c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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