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 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按处长委托处理紧急事务,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科,协助处长管理财务审计科。协助处长处理日常事务,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所属科室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
2.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负责组织办理审计外委事项,确保工作质量,对其审计报告出具意见。协调受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专家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4. 负责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综合性审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5. 负责内部审计业务文书的审签、经济合同审计、有关招标文件的审核;督促、检查各级审计建议、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
6. 负责审计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组织审计人员的聘任、考核及有关学习培训工作。
7. 负责起草和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分类汇总统计工作量、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年鉴及重要工作报告。
8. 负责处务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或纪要整理。代表部门参加学校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各类工作组、委员会或专班,参与校内有关专项论证会商、资产清查与处置、询价认价、项目验收,重大合同协议拟定、重要内控制度制定修订工作。
9. 负责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审计业务宣传报道、校内审计咨询与服务。
10. 负责部门公章及综合性档案管理、安全稳定消防监督传染病防控等联络与信息报送、办公用品采管及邮政收发等其他内勤事务。
11. 组织落实部门所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机构赋予本部门的相关职责。
12. 完成学校、上级主管及业务指导部门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