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审计员岗位职责(岗位1)
一、在处长领导下,草拟财务审计计划,编制财务审计报告。
二、负责草拟财务审计方案,经批准后对审计过程全面管理。
三、作为指定项目主审,是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组织和执行者,对审计进度和质量承担责任。
四、作为指定项目主审,对审计项目全过程负责。负责起草项目审计报告,检查审计决定、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
五、负责学校事业财务预、决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货币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经济管理及效益、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等与财务审计有关的审计业务。
六、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负责校办产业财务审计工作。
八、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九、主要负责非工程类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参与有关的工程审计及工程合同审计工作。
十、参加学校仪器设备、家具、修缮、服务采购、资产处置等招标监督工作。
十一、协助处长办理有关审计对外委托事项联系及业务协调工作。
十二、协助管理内部审计档案。
十三、及时总结审计经验,提出审计建议,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十四、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审计秘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审计质量。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