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科工作职责
发布人: 阅读: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经济责任审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学校有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牵头实施与科室主责相关的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重大政策措施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各类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2. 负责牵头非工程类经济合同审计。

3. 负责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相关的后续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

4. 负责提出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选择的具体要求,草拟业务约定书;负责外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配合,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实施控制和评价。

5. 负责为校内有关部门提供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

6. 负责落实部门所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机构赋予本科室的相关职责。

7. 负责草拟、修订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规章制度。

8. 负责本科室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及有关文件的收发。

9. 负责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量实时统计。

10. 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与廉政建设工作。

11. 负责合同审计登记簿、学校审计整改台账的管理。

12. 负责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填报。

13. 负责部门对外信息联络和部门OA秘书工作。

14. 参与、配合完成其他科室、岗位牵头负责的有关工作。

15. 认真落实上级、学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高效保质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