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 |
考评项目 |
考评方式 |
分值 |
考评标准 |
一 |
工程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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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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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许可证管理 |
现场检查、受理举报、查阅资料 |
2分 |
施工许可管理台帐不清晰准确,扣1分;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准确,扣1分。颁发施工许可的依据、程序不合法,不得分。 |
2 |
解决拖欠工程款 |
现场检查、受理举报、查阅资料 |
3分 |
未按要求建立解欠组织机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专人负责接访,扣1分;清欠台账不详细,统计工作不及时准确,扣1分;解欠工作开展措施得力,完成清欠目标,得1分。 |
3 |
建设监理行业管理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2分 |
监理工作无确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扣0.5分;青岛辖区以外的监理企业开展监理业务未在青岛市主管部门登记,扣0.5分;对本区域的监理业务无统一的管理和记录,扣1分;辖区内管理的监理企业每出现一起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建筑业统计管理 |
查阅资料 |
2分 |
建筑业统计数据不准确,扣1分;各种报表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扣1分。 |
5 |
建造师(项目经理)管理 |
查阅资料 |
1分 |
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资料不真实、准确、及时,扣0.5分;对本区域建造师(项目经理)无统一的管理,扣0.5分。 |
二 |
招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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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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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市场的开放 |
现场检查、接受投诉、举报 |
2分 |
建筑市场完全开放,得2分。存在地区封锁、或对辖区外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不合理条件的,不得分。 |
2 |
招标信息的公告与公示 |
现场检查 |
1分 |
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公示及中标公示通过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公开发布得1分。存在未公开发布信息与公告现象的,不得分。仅部分项目通过网上发布公告、公示的扣0.5分。 |
3 |
招投标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4分 |
存在应招标工程不招标,应公开招标工程不公开招标的,不得分。招标公告、文件中有不平等条款或影响公平竞争因素,未能及时发现的扣1分;评标专家库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专家不随机抽取的,扣1分; 不执行全市统一的评标办法的或擅自修改的,扣1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现象未及时发现处理的,扣1分。 |
4 |
交易场所服务功能 |
现场检查 |
2分 |
设立规范的招标投标开标室、评标室,有配套的设施、设备,能满足工程交易活动的需要,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 |
5 |
招投标档案管理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1分 |
无健全、规范的招标投标材料档案室,档案材料无专人管理,扣0.5分;档案管理、借阅制度不规范,档案卷宗整理不完整,扣0.5分。 |
三 |
工程质量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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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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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质监机构建设 |
检查有关文件、证书、记录 |
1分 |
质监工程师占全体职工人数达不到75%以上的,扣1分;其中负责人技术职称达不到工程师以上的,扣0.5分。未按有关规定配备检测仪器的,扣0.5分。 |
2 |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事故、投诉处理工作 |
现场抽查、核查技术管理资料、检查通报、投诉处理台帐 |
4分 |
对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制止不及时,扣1分。凡在全市组织大检查中,每出现一项不合格工程,扣0.5分,存在重大结构隐患的工程或者在省级以上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工程,每出现一项扣1分。经查实重大质量投诉因处理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的,每出现一起扣1分。发生施工三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一票否决,扣4分。扣完为止。 |
3 |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
核查技术管理资料及竣工档案文件 |
2分 |
一次验收合格率达不到规定目标值的,一票否决,扣2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不齐全,规划、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监督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竣工报告等资料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 |
查阅管理文件抽查工程 |
1分 |
未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扣1分。创建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扣0.5分。 |
5 |
推广新技术及质量通病治理工作 |
查阅管理文件、抽查工程、核查记录 |
3分 |
未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的,扣1分;应用预拌混凝土工程达不到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总数的,扣0.5分。住宅工程仍使用混凝土预制板,未推广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屋面)板的,扣0.5分。未按要求开展材料、结构抽检工作的,分别扣1分。住宅工程未采用企口法新工艺安装铝合金、塑钢窗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6 |
精品工程及“四新”技术 |
核查有关资料和证书 |
4分 |
获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每项得1分;获省工程质量奖、泰山杯奖、省装饰泰山杯奖,每项得0.3分;获青岛杯奖、青岛优质结构奖,每项得0.2分。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获国家级每项得1分,省级每项得0.3分,市级每项得0.2分。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组织优质工程示范观摩活动,每组织召开一次,得0.5分。加满为止。 |
四 |
安全生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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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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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安全控制指标 |
查阅资料 |
5分 |
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超过3,实行一票否决,扣除15分;发生工程建设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扣除15分;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
2 |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查阅资料 |
1分 |
未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书签订不齐全扣1分;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扣1分。 |
3 |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及时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3分 |
重大事故隐患未责令整改或未做出行政处罚的,每一起扣2分;抽查现场事故隐患严重的,每一处扣1分。 |
4 |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3分 |
“五同时”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每一次扣1分;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的,每一起扣1分;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每一起扣1分;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的,每一起扣3分。 |
5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管理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1分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安全生产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扣0.1分。 |
6 |
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
查阅资料 |
1分 |
一项安全生产活动未开展的扣1分;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扣1分。 |
7 |
奖励事项 |
查文件 |
1分 |
获省级文明工地,每个加0.2分。 |
五 |
标准化示范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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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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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机构与创建方案 |
查阅资料 |
1 |
无组织机构或者无创建计划不得分。 |
2 |
标准化示范工地达到规定数量 |
现场查看 |
8 |
经考核验收,标准化示范工地达不到规定数量,每减少一处扣2分。 |
3 |
加强对标准化工地的日常监管 |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
2 |
疏于日常监督,在全市大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一处标准化工地存在严重质量或者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1分。 |
4 |
奖励事项 |
查阅资料 |
4 |
一处工地被全市推广观摩的,一次加2分。 |
六 |
标准定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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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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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准造价内部管理制度 |
现场检查及日常考评 |
2分 |
未设置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或专职工作人员,扣1分;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分。 |
2 |
定额编制管理费 |
现场检查 |
2分 |
未办理定额编制收费许可证扣1分;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缴市造价管理部门比例,低于80%不得分。 |
3 |
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 |
收集 |
2分 |
辖区建材价格调查、取定、发布和上报工作,每缺一季度扣0.5分。 |
4 |
咨询单位、从业人员日常管理 |
现场检查 |
1分 |
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出现违规每次扣0.2分,从业人员出现违规每次扣0.1分。 |
七 |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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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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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市场查处情况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 |
4分 |
每年组织建筑市场拉网大检查两次以上,经常进行巡回检查,有健全的市场检查登记台帐,并登记全面、规范,得2分;组织建筑市场拉网大检查,登记台帐不规范的,扣1.5分。查处违法案件及时全面,案件处理及时,公正、透明;有违法违规工程登记、案件处罚台帐,得2分;检查违法工程不全面,每发现有一个单位工程没有进行检查,扣0.4分;查处的违法工程有一个没有处罚,扣0.4分;对查处的违法工程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有一项工程没通报或曝光,扣0.2分;对处罚案件,登记台帐每有一件没作登记,扣0.2分,登记不准确、不相符的每一项,扣0.2分。 |
2 |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情况 |
查阅相关资料 |
4分 |
有可行的行政执法管理和奖惩等制度,有对建筑市场主体管理的各项规定、措施并健全,得2分;各项制度不够健全,扣1分。行政处罚的依据、主体、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正确、适当,行政执法的文书规范,上报各种材料、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得2分;处罚案件的依据、主体、程序不合法,有一项,扣1分;上报材料、违法违规工程月报等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每发生一例,扣0.5分。 |
3 |
建筑市场宣传情况 |
查阅相关资料 |
2分 |
对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及时、准确、坚决,每年组织执法主体和市场主体学习培训不少于一次,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有健全的宣传制度措施,宣传手段形式多样,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
八 |
建筑队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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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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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地入青企业管理 |
现场检查、资料检查、受理投诉举报 |
2分 |
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应进行企业基本情况网上登记,发现自行设立入区(市)条件的不得分,取消先进评选资格。不按规定进行网上登记,每有一家扣0.5分。外地入青企业工程项目应按规定日期上报,出现一次不上报扣1分,不按时上报的,扣0.5分。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
现场资料抽查、受理投诉举报 |
2分 |
审查企业资质申请及年检材料,每发现一家企业资质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的,扣0.1分。不得借资质申报、年检之机违规搭车收费。发现一次违规收费不得分,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全市通报。 |
3 |
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 |
现场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现场抽查 |
2分 |
组织培训,不得无依据或超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借组织培训之机搭车收费。每发现一次不得分,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培训组织不到位,每次,扣1分。辖区内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达不到规定要求,每个项目扣0.2分。 |
4 |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
受理投诉、举报 |
2分 |
辖区内应按要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专人负责接访,由于处理不及时造成工人进市上访的,每发生一次扣0.1分;发生上访后处理不力、造成再次上访的扣0.2分;发生进市上访不及时派人处理、处理不力造成三次以上上访的扣0.5分;因解欠不利,造成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到青岛市政府及进省、进京)及其它突发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
5 |
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 |
现场抽查 |
2分 |
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进行劳务分包的,每个工程项目扣0.2分。施工现场发生不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每个工程项目扣0.2分。 |
九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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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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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章制度建设 |
查阅文件 |
2分 |
未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对外公开承诺的,扣0.5分。未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章及各项政策,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的,扣0.5分。未制定管理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扣0.5分。未执行市建管局临时传达的有关规定、要求,扣0.5分。 |
2 |
工作创新 |
查阅资料 |
2分 |
创新制度、措施被当地政府推广采纳的,得0.5分,被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广采纳的,得0.5分。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合理化建议,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出色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得0.5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次得1分。工作不力,受到当地政府公开批评,每次扣0.5分,受到市级及以上公开批评每次扣1分。 |
3 |
举报投诉处理 |
查阅资料 |
2分 |
对由上级主管部门转去的举报案件未能及时处结的,扣1分。未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未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的,扣得0.5分。案件受理、核实处结不及时,扣0.5分。因管理不利造成越级上访,每次扣1分。 |
4 |
电子政务开展 |
查阅资料 |
2分 |
经常在建管网发表文章、信息,积极有效利用建管网开展工作的,得1分。督促企业及时利用建管网等各种在线工具及时上报数据,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