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家具)论证环节
1、技术参数。设备(家具)技术参数尽可能完整、细化,但不能有排他性和唯一性。杜绝按照某一特定品牌或特定产品的技术参数照搬照抄。原则上须提供三个参照品牌。技术参数在整个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有投标人(潜在)质疑,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答疑。
如确实需要特定品牌或某一特定产品的须说明原因,提供公示材料并经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示无疑义,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单一来源采购。
2、安装地点及环境配套。设备(家具)计划论证应充分考虑每台设备的重量、体积和安装环境要求,对拟安装设备的楼层、房间的面积、高度和载荷承重、通风排烟、温湿度控制、隔振、水电网等环境配套基础条件进行全面的论证。环境改造费(工程修缮类,如窗帘、防盗门、墙面粉刷等)必须列示工程量清单,以便公开招标。
3、论证报告。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设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必须附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如预算单价不足10万,招标合同价超过10万元的,应补充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4、进口设备。应明确标注是否原装进口。对于不在进口设备目录内的设备应提前准备进口设备报批(论证报告、学校行文、进口设备申请到教育厅和财政厅报批后方可采购)。
5、非标定制设备(家具)。
非标定制设备,在细化技术参数时要明确设备结构、材料、尺寸、技术工艺等主要参数,须附详细图纸。
家具采购需提供准确详实结构、材料、尺寸、技术工艺及图纸。
6、交货期及售后服务要求。在合理范围内,明确项目完成时间、质保期、软件免费升级、设备维保、培训人次等要求。
二、评标环节
1、 项目负责人开标时必须到场参加评标会,若该招标项目有多个子项目,项目负责人要负责组织子项目负责人一同参加招标。
2、 项目负责人应该认真审阅每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对技术参数部分把关负责。
3、 招标采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定,原则上不得提出超出招标文件的额外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4、 项目负责人须对评标结果签字认可。
三、 验收环节
1、 设备(家具)按照供货合同验收,既不能漏项,也不能额外增加合
同中没有约定的要求。
2、 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安装、调试,组织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并配合学校
验收。项目负责人对技术验收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要单独填写技术验收报告。
3、 项目负责人组织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设备(家具)购置后应尽快投入科研教学使用 。
4、 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家具)如有产品质量、供应商售后服务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国资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