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负责人、管理员职责
青理工国资〔2007〕22号 2007年4月27日校务会通过 2007年5月17日印发
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制定本职责。
一、我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固定资产年度采购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
4.负责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核报批,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经营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
5.负责学校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的审核、报批及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
6.研究决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7.向学校和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统一对学校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根据有关规定对我校占有、使用、经营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3.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登记、入帐、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办理产权界定、登记、年检和资产评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5.负责与学校拟对外投资项目的论证,办理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
6.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年度采购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7.参与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8.负责学校《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系统管理工作;
9.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10.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并根据结果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11.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12.执行学校国有资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向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三、固定资产专职管理员职责:
1.熟悉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及制度;
2.负责学校及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的占有、变更、撤消和年检登记工作;
3.负责《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备份固定资产数据;
4.熟练掌握《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各种性能,指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正确操作该系统,全面高效地管理全校固定资产;
5.具体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中普通档案与磁性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按要求归档工作;
7.负责《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密码设置和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权限设置,保证数据的安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网络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专用服务器及各工作站微机与校园网的连接,并使之运行通畅;
2.建立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不被病毒和非法用户入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协助固定资产专职管理员处理系统日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管辖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
2.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4.提出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5.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建立土地、房屋、车辆及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及管理;
7.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8.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执行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参与拟订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负责新增固定资产、原始数据、资产变动和资产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工作;
4.具体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5.对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调剂、配置、报废、报损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本部门管辖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负责新增固定资产、原始数据、资产变动和资产处置的录入工作;
3.参与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完成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4.负责土地、房屋、车辆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及日常管理;
5.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卡片、变动报告单、处置报告单的保管备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度;
2.负责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参加对本部门重点仪器设备的论证;
4.参加本部门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和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
5.了解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和完好率,定期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的使用、闲置和毁损报废情况;
6.参加本部门固定资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如实报告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定期组织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九、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本部门固定资产情况,统计报告固定资产的使用、闲置和毁损报废情况;
2.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验收单、卡片、变动报告单、处置报告单的保管备查工作,定期核对帐、卡片和实物,做到帐、卡、物相符;
3.协助固定资产使用人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4.参加编报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5.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6.参加本部门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
7.负责办理调离本校人员和校内调动人员所使用固定资产的交接手续;
8.负责记录、检查和报告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为考核提供准确数据。